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联合公告,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业内专家认为,这是深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健全多元化投资者队伍,提升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与稳健性,有利于扩大资本项目流入,更好地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有利于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具体来看,一是坚持以法人机构为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明确各方权责,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自主选择交易场所。二是立足我国商业银行柜台、跨市场转托管、“债券通”业务等多年良好实践,坚持穿透式数据和信息收集,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境内托管银行提供债券托管服务。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获准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没有变化,程序进一步简化,可投资范围扩展到交易所债券市场。入市程序方面,境外机构投资者以法人身份入市。对于拟备案机构及已备案机构的新增产品,无需再逐只产品备案。对于已备案的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既可以保留现有债券账户,也可以归并至法人层面,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应当提供非交易过户服务。
近年来,境外机构通过直接入市渠道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各项政策安排不断完善,主体范围和投资品种不断扩大,管理方式更加市场化。债券通“北向通”于2017年7月落地,境外机构可以通过香港“一点接入”内地债券市场。债券通“南向通”于2021年9月开通,为内地机构投资者投资香港及全球债券市场提供便捷通道。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免税政策长期安排逐步优化,目前免税期已延长至2025年底。债券市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违约处置机制等核心业务规则和关键标准逐步统一。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38.2万亿元,自201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共有103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总持债规模为3.9万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了225%。同时,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三家国际债券指数供应机构均已将我国债券纳入其主要债券指数。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阶段,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将持续优化各项制度安排,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投资环境。(记者 陈果静)
转自:经济日报